根据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》《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》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》(清府办函 〔2020〕103号),我局拟同意连州恒生医院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信息变更,现予以公示:
特此公示
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,与连州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联系。
联系电话:0763-6610025。
连州市卫生健康局
2025年10月29日
根据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》《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》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》(清府办函 〔2020〕103号),我局拟同意连州恒生医院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信息变更,现予以公示:
特此公示
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,与连州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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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州市卫生健康局
2025年10月29日